工傷保險與職業病有怎樣的關系呢?
帶你了解
什么是職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對職業病的定義為: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
患職業病后的工傷認定
可享受的待遇
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的,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待遇;
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患職業病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